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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间个人房产赠予是否要缴税?

发布时间: 2013-04-08 09:11:37

来源: www.loupan.com

分类: 购房指南


    临海朱女士来电咨询:亲属间个人房产赠予,是否要缴税?

临海市办证大厅房管窗口回复: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论是住宅还是非住宅,受赠人需缴纳赠予部分房产核定价格3%的契税、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赠予人需缴纳房产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均免征或不征。

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予是按买卖办理,受赠人需缴纳核定价3%的契税,核定价格和赠予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相关税费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赠予人需缴纳的有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和核定价格万分之五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不征收。具体而言,营业税,超过5年(含)的普通住房,免征;不足5年的住房和未提供购房发票的非住宅,缴纳核定价格5.6%;超过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和提供购房发票的非住宅,缴纳核定价格减去原值的5.6%。土地增值税,住宅不征收;非住宅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为差额30%-60%;未提供购房发票的非住宅,按核定价格不低于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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