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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温岭各小学和初中划分方案,附各批次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 2018-05-31 08:37:43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太平街道区域招生学校:

【小学】

方城小学、锦园小学、横湖小学、太平小学、三星小学、实验小学、九龙学校
【初中】
温中实验学校、市三中、市四中
具体划分小学
1.方城小学:方城社区、卖鱼桥社区(1—27组)、尚书坊社区(11—17组)、繁昌社区(1—20组、无固定住所组)、太平社区(1—9组)、北门村。
2.锦园小学:锦园社区、锦屏社区、小河头村、屏下村、后应村、下河村、山下金村。
3.横湖小学:卖鱼桥社区(28—52组、无固定住所组)、月河社区(24—33组、无固定住所组)、南屏社区、南泉社区、尚书坊社区(18—24组、26—27组)、南门村、小南门村、肖泉村。
4.太平小学:东辉社区、太平社区(10—26组、无固定住所组)、月河社区(1—23组)、东门村、北山村。
5.三星小学:三星社区、迎辉社区、繁昌社区(1—8组)、三星桥村、田洋村、塔下村。
6.实验小学:西园社区、尚书坊社区(1—10组、无固定住所组)、西门村、西郊村、岙底胡村、岙底杨村、梅岭村。
7.九龙学校:繁昌社区21组及以上,开元居、湖畔居,下保渭渚村、下保宅前村、芝岙村。
初中
1.温中实验学校:卖鱼桥社区、尚书坊社区、西园社区、方城社区(34—37组、无固定住所组)、月河社区(24—30组)、南泉社区(1—5组、11—21组、31—44组、无固定住所组)、南门村、西门村、肖泉村、小南门村、岙底胡村、西郊村、岙底杨村、梅岭村。
2.市三中:方城社区(1—33组)、太平社区、东辉社区、繁昌社区(1—20组、无固定住所组)、月河社区(1—6组、12—21组)、迎辉社区(19—24组)、三星社区(1—10组、12—13组、15组、17—22组、24—25组)、东门村、北门村、北山村、塔下村、三星桥村、田洋村。
3.市四中:迎辉社区(1—18组、无固定住所组)、三星社区(11组、14组、16组、23组、无固定住所组)、月河社区(7—11组、22—23组、31—33组、无固定住所组)、南泉社区(6—10组、22—30组)、南屏社区、锦园社区、锦屏社区、山下金村、小河头村、屏下村、后应村、下河村。
注:无固定住所组包含空挂户、单位集体户等;划分以户籍所在社区(居)、组为依据。
报名须知
太平街道范围内的公办小学、初中和九龙学校,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新生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第一批次1报名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房产在内(以下简称“房户一致”)满一年的,户籍与房产取得的时间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2016年新的温岭市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出台前(即2016年10月12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有户籍但无房产的视作“房户一致”。
第一批次对象房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须是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全权所有,或法定监护人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
√房产性质须为住宅;
√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所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面积不限)。
2.市引进人才子女(以温市委办〔2016〕34号文件为依据)、“十佳新温岭人”子女、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拥有五龙小区房产证的湖漫水库移民的适龄子女和市豪成慈善儿童之家的适龄孤儿,分别由市人才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湖漫库区迁建指挥部、市慈善总会负责审核其报名资格,严格把关,在6月10日前提出需入学的适龄儿童名单,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其入学(由各部门统一提供名单,逾期不再安排)。
3.温岭籍艺术特长生、专业运动员。
今年市联合艺术学校小学部(设在市实验小学)招收温岭籍小学艺术特长新生80名;
♦市联合艺术学校初中部(设在温中实验学校)招收温岭籍初中艺术特长生,由联合艺术学校2018届小学毕业生自愿直接升入;
♦少体校网点运动队招收相应的专业运动员;
具体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4.锦园小区原始住户,享受2005年8月9日《锦园小区建设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温政办纪〔2005〕33号)第二条中的入学政策,凭房产证和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住宅)买卖合同到锦园小学报名入学,非原始住户不享受此政策。
2.录取办法:由学校直接录取。
3.报名时间:6月16日—6月17日。
4.报名地点:户籍所在(或统筹安排)的小学或初中。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6年10月12日前有户籍的不需要提供房产证资料),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
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若某小学或某初中有空余,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二批次招生:

第二批次

1.报名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内“房户一致”但户籍或房产未满一年的(即户籍或房产取得时间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22日之间)。房产其他条件与第一批次房产条件相同。
√报名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已在内的。
2.录取办法:
第一步:先按对象①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空余取足为止。
第二步:若还有空余,再按对象②适龄儿童户籍迁入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空余取足为止。
第三步:太平街道学校户籍无法入学的,由教育局在太平街道范围内按户籍迁入时间顺序统筹安排。
若遇户籍迁入时间为同一天的,通过抽签确定先后顺序。
3.报名时间:6月21日—6月22日。
4.报名地点:户籍所在的小学或初中。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对象无需提供房产证),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若某小学或某初中有空余,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三批次招生:
第三批次
1.报名对象:报名时适龄儿童(少年)为非太平街道和九龙学校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已在内的。房产其他条件与第一批次房产条件相同。
2.录取办法:
♦若报名人数少于学校空余数时,由学校全部直接录取;
♦若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数时,采用摇号的办法录取,由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本批次在房产所在无法入学的,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3.报名时间:6月27日—6月28日。
4.报名地点:房产所在的小学或初中。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房产所在社区证明1份,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若适龄儿童(少年)同时符合太平街道多所学校(含九龙学校)的报名条件,只能选择一校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四批次
太平街道区域内学校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若太平街道范围内某所学校有空余,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四批次招生。
1.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第三批次报名条件未被录取的。
2.适龄儿童(少年)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太平街道区域内有房产的。房产性质须为住宅,祖父母(外祖父母)占的房产面积须40平方米及以上(2013年5月22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面积不限)。
3.适龄儿童(少年)有温岭户籍,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太平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务工,并缴纳养老保险满三年(即2015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3日)。
4.适龄儿童为太平街道区域小学毕业生,且是温岭市其他镇(街道)户籍的,至毕业前须在太平街道范围内的小学注册就读连续3年以上。
5.适龄儿童(少年)为非温岭户籍,符合我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其监护人积分排名为每个街道前5名者(不包括其他镇)。
2录取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随机产生第四批次太平街道区域内各校的招收对象。
3报名时间:7月2日—7月3日。
报名地点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第四批次招生公告(第三批次招生结束后,将公布在“中国温岭”官网底部网站导航—市直部门网站—市教育局—阳光招生专栏。九龙学校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若九龙学校空余少于10名,则不再组织第四批次招生;若空余大(等)于10名,则按以下办法开展第四批次招生。
1报名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市新区范围内户籍的;
2.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市新区范围内有房产,房产条件和前面几个批次房产条件相同。
2录取办法:空余按城西街道40%,城东街道30%,温峤镇15%,横峰街道10%,太平街道5%的比例分配至各镇(街道)。若适龄儿童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数,则全部录取;若适龄儿童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数,则通过摇号录取。由九龙学校负责组织报名、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实施,各相关镇(街道)负责抽查、监督。
3报名时间:7月2日—7月3日。
4报名地点:九龙学校。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其他相应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详见第四批次招生公告)。
特殊儿童入学办法
  按浙江省、台州市有关规定,适龄视力障碍儿童可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浙江省富阳市高尔夫路585号,咨询电话0571-63461694、63461643)就读。
适龄听力障碍儿童可到台州市聋哑学校(路桥区峰江街道安溶村,咨询电话82901062或82424582)就读。
适龄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适龄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适合在校就读的,凭残疾证可到温岭市特殊教育学校(太平街道西郊路39号,咨询电话86152112)就读;适龄重度智力障碍儿童无法正常到校的,由户籍所在学校送教上门。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预测好本辖区内温岭户籍儿童的入学人数后,确定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入学数。每个镇(街道)各学校各校区70%以上的随迁子女招生名额,要按照《关于印发〈温岭市2018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2018﹞2号)招收,其余随迁子女招生名额可由各镇(街道)按照本镇(街道)阳光招生政策招收。

其他区域招生办法

其他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按照浙江省、台州市有关文件的要求,严肃招生纪律。根据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太平街道招生政策制定相应的区域招生政策。招生文件应报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办公室设在温岭市教育局基教科(电子邮箱jjk123456@126.com)。

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2018年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即201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儿童,如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并按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处理。延迟入学儿童应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和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交延迟入学申请及有关资料。
2.除通知规定的艺术班和运动队招生外,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3.2018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计划数为最高限额数,招生中不得突破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各校要积极按照省现代化市创建要求,将班额控制在小学一年级43人以内,初中七年级45人以内。
4.今年市五中允许面向全市温岭户籍小学毕业生摇号限额招收60人,市八中允许面向全市温岭户籍小学毕业生摇号限额招收60人,其他公办学校不得违规跨镇(街道)招生,镇(街道)内跨招生必须严格限制,学校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
5.太平街道区域内公办小学、初中和九龙学校的注册名单在温岭教育信息网、温岭阳光工程网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设立投诉电话(86218781)。
6.学校擅自超计划或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列入学校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同时追究校长责任,并列入校长绩效考核。
7.平行编班,阳光分班。不得设立尖子班、重点班、特长班和未经审批的实验班,杜绝择班现象,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8.公办小学、初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民办小学、初中收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
9.新生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进入温岭市内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就读后,则该生不再视作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少体校网点运动队运动员除外。
10.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休学、跳级、留级程序,严格禁止借转学名义达到择校目的,坚决制止挂读行为。原则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需符合以下条件:内“房户一致”且学校有空余学额。2018年6月17日后在太平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和九龙学校内取得“房户一致”的一、七年级学生,允许第二学年在学校有空余的前提下转学,户籍迁入早者比户籍迁入迟者优先。

责任编辑: tai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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