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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50万起!玉环老城区33亩涉宅地块3月网拍

发布时间: 2023-02-27 13:50:52

来源: 台州楼盘网

分类: 土地市场


2023年2月24日,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玉土交告字〔2023〕3号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玉城街道NCG040-0109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始价36365万元起始楼面价7504元/㎡(未考虑配建等因素)

土地信息:

地块位置:玉环市玉城街道西南部

出让面积22017平方米(33.026亩)

挂牌开始时间2023年3179

挂牌结束时间2023年32810

土地用途及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1.5且≤2.2,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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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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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实景

地块位置及周边项目图:

楼盘:首开金茂·金玉上城、弘元地产待售项目、金科世茂·玉澜府、金麟府、华鸿·中央首府等。

学校:城关中心小学、玉环市中心幼儿园等。

3.png地块位置

交通组织:

1、主要车行出入口:地块南侧、东侧和北侧,城市道路交叉口范围内禁止开口,详见附图。

2.停车泊位:

(1)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划和配建标准》( DB331021-2013) 的II级标准上浮10%进行配建。除.上述配建要求外,住宅部分还应配建不少于每百户3个的访客机动车停车位。

(2)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 DB33/1121-2016)和《台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南(试行)》要求配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3)小型机动车车位尺寸按照垂直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5x5.7米,平行式停车方式时不应小于2.5x6.2米。

(4)各类公共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在人防区域;商业及配套服务设施配建停车泊位原则上应设置在小区封闭范围外,并方便使用。

(5)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应合理布局,地上配建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少于应配指标的50%,并按照《台州市电动自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集中建设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设置比例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数的50%。

3.交通组织方式:本项目住宅部分应人车分流,出入口通道应与周边道路合理衔接;除访客车位外,其余车位原则上应在地下室配建。

地下空间:

1.地下空间建筑退线:地下建筑后退地块界线均不小于5米,且不小于地下建筑深度的70%,基础及地下室支护等工程不得超过地块界线。

2.地下空间开发要求:地下空间开发应综合考虑地质情况和市政管线敷设要求,并结合海绵城市相关规范开展设计,做到最大化的利用。地下建筑面积和深度不限。

3.地下空间主导功能配建停车场库,不得作为商业用途开发建设。

4.人防工程建设要求:按照《玉环市结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试行)》(玉政办发[2021] 16号)执行,结建防空地下室规模按照住宅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其他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5%比例确定;平时用途主要用于停放机动车,设置机动车车位净面积占结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具体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为准。结建防空地下室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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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

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

1.整体风貌特征:总体布局应因地制宜,塑造南低北高的空间形态,形成起伏变化的建筑天际线,并处理好与周边建筑的过渡延续。

2.建筑风格色彩:建筑应体现现代、简约、大气的建筑风格,力求简洁大方;建筑外墙应采用真石漆以上材质,并进行公建化处理;建筑色彩以恬淡、柔和的色调为主,局部点缀明亮、活泼的色彩,力求创造新颖别致具有代感的建筑形象。沿街高层建筑和裙房的高度、色彩、风貌宜相互协调,形成统一清晰的临街建筑界面。

3.绿化景观要求:结合商业用房在道路交叉口区域设置开放的街道景观广场或绿地。绿化景观应结合不同空间,配置不同种类和密度的绿植,营造丰富的空间氛围,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沿路区域宜适当设置标识系统、公共艺术等城市家具,丰富城市界面。

4.住宅建筑面宽:住宅建筑最大面宽不得大于70米。

5.住宅阳台要求:住宅南立面阳台应采用封闭式阳台。

6.附属设施要求:空调室外机要结合立面设计隐蔽位置。凡需在屋顶设屋顶水箱、空调冷却塔、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附属设施或者构筑物的,应做好遮掩措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最高点不得高于女儿墙顶。在建筑设计方案和施工图阶段须明确各类附属设施的位置及遮掩措施,并在立面和剖面图上明确表示。

其他规划要求:其他有关规划参数及控制要求以批准的规划文件《玉城街道NCG040-0109地块规划条件》(玉自然资规条331083202300003号)为准。

开发建设要求: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其他建设要求按《玉城街道NCG040-0109地块建设说明》执行。

 

玉环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玉土交告字〔202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玉环市人民政府批准,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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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出让地块竞买对象

境内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单独或联合参与竞买,若竞得人为非玉环纳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玉环注册独立法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在玉环纳税。

三、出让方式

按现状条件挂牌出让本公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价格。竞得人须在取得竞得入选人资格后3个工作日持在线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到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当场与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土地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项目建设的其他规费。

四、操作途径

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楼。

五、本次挂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人申请可在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按《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和本地块的挂牌出让须知有关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6:00时)。

2、地块的挂牌时间具体如下:

玉城街道NCG040-0109地块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10:00时;

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记录到帐为准。以上其余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现场咨询: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187号(707室)

                  联 系 人:蒋先生、林先生、陈先生

(二)咨询电话:

土地业务问题:0576-87279315、87232359

规划业务问题:0576-87221827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400-0878-198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四)竞买人不应在检察机关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在政府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名单之列。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的,方可最终确定为竞得人。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地下空间主导功能为配建停车场库,不得作为商业用途开发建设,地下建筑面积和深度不限,不计入容积率。

(六)本次出让地块内结建人防地下室规模按照住宅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其他民用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比例确定,平时用途主要用于停放机动车,设置机动车车位净面积占结建防空地下室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七)本次出让地块内配建公共文化设施,其中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0.12平方米/套,且不少于50平方米,室外公共文化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玉城街道办事处管理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八)本次出让地块不设保留价。

(九)本次出让地块,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由公证处按规定收费标准向竞得人收取。

(十)根据《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台自然资规发〔2022〕108号)要求,受让人须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资料、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汇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至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汇交(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联系电话:15381876770、88521005)。

 

 

玉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 ch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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