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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5日,温岭泽国镇金樟村(铁路新区TL040315-2)商住地块成功出让。经过1轮竞价,竞得者温岭市九龙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温岭市本级国有公司),地块成交价23883.6万元,成交楼面价3900元/平(未考虑配建等因素),溢价率0%。
土地信息:
地块位置:温岭市泽国镇金樟村
出让面积:24496平方米(36.744亩)
挂牌开始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
挂牌结束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
土地用途及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容积率:>1.0且≤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地块实景
地块位置及周边项目图:
学校:铁路新区小学。
地块位置
道路交通要求:
1、交通出入口要求:沿东侧新城大道(42米)、南侧金渚路(24米)开设机动车出入口。
2、交通组织方式:合理组织交通流线。住宅停车泊位须配置于地下室,且地下一层住宅停车泊位须预留结构净高不小于3.6米的机械式停车空间。(住宅公共停车泊位除外)8.6住宅公共泊位须停放至地块出入口或地下室出入口附近。
3、配建地下停车位时,住宅停车位与非住宅停车位须实墙分隔,有单独地下车库出入口,并满足规范和独立使用。
4、非住宅功能(如商业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优先安排室外地面、地下室。
……
公共设施配置要求:小区人行出入口均须设置门卫值班室,其中人行主出入口的门卫值班室须设置卫生间。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要求:
1、地下空间利用引导:地下机动车库须大空间布置。
2、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出入口坡道及地下出地面楼梯须设置顶盖,顶盖须在建筑控制线内。
城市景观风貌和建筑控制要求:
1、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公共建筑,不得建设公寓式酒店、公寓式办公、单元式办公等用房。
2、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应采取公共走廊式布局或大空间布局,公共卫生间应按层集中设置,不得采用单元式或住宅套型式设计,但允许平均每个标准层建设不超过3个带独立卫生间的分割单元(因特殊地形限制,标准层面积小于600㎡的,带独立卫生间的分割单元不超过1个)(酒店类建筑不适用本项);
内部平面禁止采用住宅、公寓、别墅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建筑物立面应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与建筑特点,禁止设置外挑式阳台、飘窗;应具有公共的出入通道。
3、临新城大道、金渚路须设置商业裙房。
4、建筑风格:建筑的体量、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高层建筑主体应采用现代建筑风格、公建化立面。
5、临金渚路、新城大道的居住建筑立面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
6、用地范围内住宅建筑面宽不得超过50米。
7、用地范围内不得设计低层、多层居住建筑。
8、须设置餐饮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裙房商业面积的10%,要明确餐饮用房位置及专用烟道位置,且餐饮用房不得与居住层相邻,并符合相关污染防治等有关规定。
9、高层建筑与被遮挡居住建筑的建筑间距不小于该高层建筑高度的0.7倍。
10、凡需在屋顶设屋顶水箱、空调冷却塔等附属设施或者构筑物的,在建筑设计方案阶段必须明确位置及遮挡措施,并在立面和剖面图上明确表示。
11、建筑需考虑空调位设置,并须作遮挡处理。
12、地块宜采用绿化带等形式与城市道路进行隔离,且临新城大道侧宽度不小于3.0米、临金渚路及康明路侧宽度不少于2.0米。
13、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区域的建设管理按照《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区域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20] 30号)执行。
该出让宗地为按目前现状出让。竞得人必须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工程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人防建设要求须符合《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人民防空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办发〔2022〕10号)文件。
该出让地块必须严格按照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306001文件要求进行建设。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土公告字[2023]整第1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温自然资规条33108120230600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岭市铁路新区TL040315-2地块(不动产单元编号为331081100067GB00840W0000000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情况及各类指标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对象
三、出让方式
该地块按现状条件公开挂牌方式出让,不设置保留价。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11日;
2、报名时间:参加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23日期间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3、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时。
4、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zjgtjy.cn/view/trade/index),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0/index.html)上公布。
2、咨询电话:
(1)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业务:0576-89932160
规划业务:0576-89939219
(2)温岭新城开发区:0576-86198019
(3)温岭市财政局:0576-8608651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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